活动期间:2012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
活动内容:
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活动期间至金源新燕莎MALL及贵友大厦(金源店)、百盛购物中心复兴门店、长安商场、北京枫蓝国际购物中心、国华商场、通州华联商厦刷卡消费,办理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单笔分期交易金额满2000元,持卡人可凭购物小票、龙卡信用卡及同卡号建行POS签购单领取价值150元的店内指定商品大礼包壹份,每店每日限赠50份,每卡每日限领取壹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当日消费限当日在办理满足赠礼条件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的商场兑换赠品,每张签购单限兑换赠品一次。
活动细则:
(一)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龙卡准贷记卡、借记卡、商务卡不参加本活动。
(二)本活动以分期刷卡交易日为准(北京时间)。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与建行系统记录不符,以建行系统记录为准。
(三)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活动,持卡人在领取赠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请在办理退货同时一并退回赠品。
(四)当日赠品送完将于赠品兑换处现场公告,赠品不可折换现金。
(五)团购及购买提货卡、购物卡等有价票券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不得利用两笔以上的刷卡交易完成同一商品的同一笔交易,否则将取消持卡人的获赠资格。
(六)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建行北京市分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
(七)本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设银行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建行北京市分行有权对本活动内容进行调整及更改,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短信或各网点等)公布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金源新燕莎MALL及贵友大厦(金源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
电话:010-8887.4611
百盛购物中心复兴门店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01号
电话:010-6653.6688
北京长安商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15号
电话:010-68028851
北京枫蓝国际购物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
电话:010-62219999
国华商场
地址:宣武门西大街18号
电话:010-63022531
通州华联商厦
地址:通州区新华大街甲92号
电话:010-6951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