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7号)要求,中华人民币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国庆币)已预约未兑换部分将通过现场兑换方式向公众兑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单位
根据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要求,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承担国庆币转现场兑换工作。具体参与网点及分配数量详见附件。
二、兑换时间
国庆币转现场兑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我行参与兑换网点的正常营业时间内。
三、兑换证件
国庆币现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兑换规则
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兑换网点办理,先到先得。国庆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
公众如代他人领取纪念币,需持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必须一笔一清。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