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终止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乾元一号”2011年6-2(3年)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09
尊敬的客户:
根据建行内蒙古区分行“乾元一号”2011年6-2(3年)期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七项关于“ 提前终止”约定事项,应项目运行实际和融资方需求,本期理财产品定于2014年1月11日提前终止,并于2014年1月11日返还客户投资本金和未分配持有期(2013年7月13日-2014年1月10日)的收益资金。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建设银行业务发展的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