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服务月】
履行“反洗钱”义务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收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公民义务】
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履行以下反洗钱义务:
1、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请如实填写您的个人身份信息。
(2)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业务时,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U盾和支付码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3、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风险提示】
保护账户信息,警惕洗钱陷阱
账户和银行卡是个人进行金融交易的凭证。如果将自己的账户和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这些账户和银行卡都可能被用于洗钱犯罪,或被破解和盗取其所有人的个人信息,并被用于其他犯罪。由于账户和银行卡交易信息专属其所有人,一旦案发,账户和银行卡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
普及金融知识
践行金融为民
投资有风险,
维权要理性!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