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欢乐购 龙卡惠蓉城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1日-2014年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1.活动对象:持卡人凡持带有“银联”标识的建行银行卡(含储蓄卡、理财卡、信用卡),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各类商户刷卡,单笔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均有机会参与抽奖。
2.抽奖方法:本次活动均采用事后抽奖,奖金直接拨付至中奖人账户。
(1)抽奖时间:抽奖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末日,开奖日期为次月月初10个工作日。活动期间共抽奖三次。
(2)奖项产生方式:三次抽奖均采取公开抽奖、公证处公证的方式,抽奖过程由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录制剪辑后公布在中国银联网站。
3.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主奖和特奖。
(1)主奖。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当月单卡单笔刷卡消费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抽奖中奖后获赠600元现金奖励。
二等奖:当月单卡单笔刷卡消费金额在500元(含)-1000元(不含),抽奖中奖后获赠300元现金奖励
三等奖:当月单卡单笔刷卡消费金额在200元(含)-500元(不含),抽奖中奖后获赠100元现金奖励
(2)特奖。设电子现金闪付特别奖、银联特别奖、手机支付奖。
电子现金闪付特别奖:当月使用龙卡通IC卡、蓉城卡、社保IC卡、龙行无忧卡、龙卡标准IC信用卡、联通龙卡IC信用卡、美美力诚龙卡IC信用卡、时代奥特莱斯龙卡IC信用卡、成商龙卡IC信用卡等金融IC卡电子现金进行闪付交易单笔金额在30元以上(含),抽奖中奖后获赠50元现金奖励。
银联特别奖:当月持卡号62开头的建行银联标准卡持卡人单笔刷卡消费金额在200元(含)以上,抽奖中奖后获赠600元现金奖励。
手机支付奖:当月使用银联手机单笔支付金额100元(含)以上,抽奖中奖后获赠200元现金奖励。
备注:以上现金奖励均是税后金额。
4.奖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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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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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每月闪付特别奖 |
每月银联特别奖 |
每月手机支付奖 |
建行 |
88 |
880 |
8800 |
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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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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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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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活动相关细则
(1)龙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张借记卡和信用卡可同时参与抽奖。同一持卡人的同一张卡可获得不同类别的奖项,同一持卡人的同一张卡只能获得不同类别的奖项中某一档奖项。
(2)在交易数据符合活动抽奖规则前提下开展每期抽奖工作。
(3)本次活动包括持卡人使用建行银联卡在成都地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等类型商户进行的一般刷卡消费交易(含IC卡插卡和电子现金“闪付”交易)。其他类刷卡支付及网上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4)回馈金额是指税后金额,即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所获回馈金额为发卡银行、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5)参与本次活动的中奖持卡人获得的最终回馈现金将以人民币形式于抽奖后6-12个工作日内打入持卡人账户。中奖奖金划付前销卡的中奖持卡人视为自动弃奖,不再回馈现金。
(6)中奖信息将在四川建行官网(www.ccb.com/sc)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