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我行正在对已在我行开立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客户进行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并依法对虚假账户、假名账户、匿名账户进行了处理。
请未对账户进行身份核实的客户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账户介质,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身份核实。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我行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中止向因存在身份证件过期以及身份不明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已被中止服务的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账户介质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核实身份信息后即可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致电95533。
中国建设银行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