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我行已完成了在我行开立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阶段工作。
我行将于2015年2月15日起对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此类客户的账户实施中止服务。
中止服务后尚未进行个人存款账户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账户在网银、ATM、POS等渠道将无法办理业务。
已被中止服务的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账户介质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核实身份信息后即可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致电95533。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