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1.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1)10月1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2)10月3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10月8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4)10月10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1)交易安排
9月30日(周五)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10月10日(周一)恢复正常交易。
(2)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调整安排
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9月29日(周四)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7%,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9%;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7%,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
若9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0月10日(周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我行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4.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1)10月1日(周六)及10月2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2)10月3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10月8日(周六)及10月9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4)10月10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5.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1)10月1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2)10月3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10月8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4)10月10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10月1日北京时间4:00收盘,10月3日北京时间7:00开盘,国庆节期间正常运行,10月8日北京时间4:00收盘。
三、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储蓄国债业务
1.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
9月30至10月7日,休市八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2.储蓄国债业务
建设银行全年均可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取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为储蓄国债发行期,建设银行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债账户开户和销售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