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拟于2020年5月21日(含)起,调整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乾元—丝路天天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等要素,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产品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档期设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天≤投资期<7天 |
2.30% |
2.20% |
7天≤投资期<14天 |
2.30% |
2.30% |
14天≤投资期<30天 |
2.40% |
2.50% |
30天≤投资期<60天 |
2.70% |
2.70% |
60天≤投资期<90天 |
2.90% |
2.70% |
90天≤投资期<180天 |
3.00% |
2.80% |
180天≤投资期<365天 |
3.10% |
2.90% |
投资期≥365天 |
3.20% |
3.10% |
新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于2020年5月21日(含)起执行。对于2020年5月21日(不含)前已经购买成功且未赎回的所有存量客户投资本金,按照客户实际持有天数,其中2020年5月21日(不含)前持有部分执行原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020年5月21日(含)后持有部分自动执行新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但以最终支付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
二、将投资本金、收益兑付账户由“指定账户”调整为“协议约定账户”
调整前:1.产品赎回期内,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接受的客户赎回申请(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的赎回申请除外、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实时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2.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在网站(www.ccb.com/sn)、网银或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如遇中国大陆法定休假日则顺延。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调整后:1.产品赎回期内,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接受的客户赎回申请(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的赎回申请除外、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实时返还至客户协议约定账户。
2.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在网站(www.ccb.com/sn)、网银或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返还至客户协议约定账户,如遇中国大陆法定休假日则顺延。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