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做好金融服务,持续惠企利民,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我行根据《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拟调整对公开户“开户费”(编号:2010001)收费项目优惠措施,并于2021年9月30日零时起生效,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总行优惠措施 |
执行期限 |
陕西省分行新增优惠措施 |
2010001 |
开户费 |
100元/账户 |
为客户提供结算账户开立服务,因客户原因造成开户不成功的,已收取的开户费不予退还。 |
1.单位验资存款账户在开立账户时收取开户费,验资成功转入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免收开户费。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免收。 2.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免收。 3.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按现行收费标准5折进行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
三年 |
对公客户开立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免收开户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
特此公告
如您对本次收费优惠调整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