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行档案库房空气除尘、除菌、恒湿净化的需求,我行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恒湿净化一体机设备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有兴趣的恒湿净化一体机生产、代理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入围资格申请资料,我行将根据恒湿净化一体机生产或代理企业所递交的入围资格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我行考察、评审合格后,从中择优选取8家以内入围供应商。
一、恒湿净化一体机企业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企业具有经营恒湿净化一体机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生产许可资质或代理资格。
3、企业需成立三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约记录;
4、企业在厦门地区注册或在厦有设立分支机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企业有稳定的、满足项目需要的服务团队;
6、企业有承接恒湿净化一体业务的合作案例,同等条件下,有银行合作案例的企业优先。
二、资格申请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自荐(推荐)信息表(盖公章的纸质件及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3、公司章程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营业执照、本行业从业资质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5、公司简介盖公章的扫描件;
6、近3个月职工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原件电子扫描件(联系人需提供个人缴交明细);
7、公司简介电子文档及盖公章的扫描件;
8、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电子扫描件;
9、近3个月纳税申报表盖公章的扫描件;
10、近2年具有代表性合作案例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11、非厦门地区注册的企业需提供在厦房屋的租赁合同。
备注:
1、以上资料需分成10个文件扫描(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提供电子文档,不需扫描),扫描件独立存储为JPG、PNG或GIF格式的文件,若有多页可存储为DOC或PDF格式,单个文件体积控制在2M以内;
2、文件命名规范为“资质名称”,如营业执照扫描件,命名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报名企业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企业视同不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
三、资格申请资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的申请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联系人邮箱或拷贝送达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14楼1401室。资格申请资料递交起止时间为2018年 5 月 10日上午 8时30分起至2018年 5月 18 日下午 5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长谋 联系电话: 0592-2156382、1395921184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