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涉及线上渠道业务,相关渠道具体ETC业务请至建行网点咨询。
(本文提到的各项办理业务资料,如无特别指出,均为原件)
ETC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的简称,主要由车载设备电子标签(OBU),路侧单元(RUS)构成。车辆在通过ETC专用车道时,只要在车窗上装有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并插入不停车收费CPU卡,利用电子标签与车道天线进行微波通讯,无需停车就能自动完成出入口信息读取和缴费。
又称车载电子标签,是指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用于识别和记录车辆通行信息并可用于交通引导、车辆管理等领域的车载设备。
又称行业卡,为双界面卡,分记账式和储值式两种(二选一)。其中记账式与客户信用卡、借记卡或对公结算账户签约绑定,系统根据通行记录通过银行对客户的签约指定账户进行扣款。
记账式是指客户同时拥有ETC记账账户与结算账户两个账户,ETC记账账户仅为逻辑账户,账户内无余额。上述两个账户通过签约关系进行绑定,约定该客户ETC记账账户产生的消费全部通过厦门建行签约结算账户自动结算(厦门建行只办理记账式签约)。
储值式是指客户仅需开立单一储值账户,该账户为ETC行业电子钱包账户,客户使用前需先行对该账户进行充值和圈存,使用时直接从电子钱包账户中予以扣除。(厦门建行未办理储值式签约)
1、ETC签约基本规则
一张记账卡只能同时与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建立签约绑定关系。
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可与多张记账卡建立签约绑定关系,同一银行结算账户绑定的记账卡数量不得超过5个,即同一扣款结算账户可以最多签约5辆车。
2、个人客户
(1)厦门建行目前有指定网点受理个人客户签约ETC业务, 7座以内(含)小型客车的车主客户须携本人厦门建行信用卡或持有厦门建行开户的借记卡或持有厦门建行开户的准贷记卡且卡状态正常、身份证、行驶证(需要现场安装,车辆必须到场)前往指定网点签约。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指定网点见《厦门建行ETC业务一站式服务网点》。
特别注意:
使用借记卡或准贷记卡绑定ETC的客户:银行卡、身份证、行驶证必须一致,一张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可以绑定五辆车;
使用信用卡绑定ETC的客户:信用卡、身份证、行驶证可以不一致,即线下网点办理时,可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绑定(需由持卡人持身份证和信用卡办理);一张信用卡可以绑定三辆车;
(2)客户同时可到厦门高速公路闽通卡服务中心指定营业厅签约ETC业务并安装ETC通行设备,客户如有疑问,可咨询厦门高速公路闽通卡服务中心营业厅(营业厅信息见《厦门建行ETC业务一站式服务网点》。
(3)厦门建行优先推荐客户使用信用卡(含“贷吧”虚拟信用卡)绑定ETC;对于没有信用卡的客户,可以先使用借记卡绑定,并同步客户申请信用卡,在信用卡成功办理后可以至厦门高速公路闽通卡服务中心指定营业厅办理(厦门建行网点不受理代扣账户变更)协助解除绑定的借记卡、改绑信用卡。
(4)因网点办理客户较多,客户先通过“福建高速闽通卡ETC手机微信预约办理平台”预约办理:
办理流程:
①微信搜索公众号“厦门高速” 打开预约平台。
②选择“ETC业务”中“ETC预约办理平台”菜单,打开福建高速ETC办理页面,点击预约办理。
③依次上传身份证与银行卡、上传行驶证:点击预约办理,按流程依次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与银行卡正面照片、上传行驶证正反面图片并调整照片区域,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注意:
A、证件信息可自动识别,识别有误可手动输入修改,如遇无法识别可直接跳过提交。
B、上传的照片不完整或不清晰将无法办理。
④选择预约时间和地点:选择预约办理网点和办理时间,预约完成后请按照预约的时间,到预约办理点安装。预约办理网点见《厦门建行ETC业务一站式服务网点》。预约办理地点选择后只能在选择的办理点安装,另外系统会根据银行卡自动区分可匹配办理的建行一站式网点。
⑤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可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查询。申办结果将有微信推送提醒服务。
3、单位客户
(1)签约流程
签约账户要求 |
签约流程 |
签约范围 |
|
|
1.单位客户申请办理ETC业务,应到开户网点办理并提交《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代扣业务申请书-单位客户》(以下简称“业务申请书”)及《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代扣业务协议书-单位客户》(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书”(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其他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需绑定车辆的行驶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到厦门建行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两份复印件。 2、客户持三份业务协议书及两份业务申请书前往高速公路闽通卡服务网点(以下简称“闽通卡服务点”)签约。 |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行 |
|
(2)特殊签约流程
①解除签约。厦门建行系统接收到高速公路传送的客户解除签约申请,系统自动确认该客户无欠款后自动解除签约。
②挂失、挂失重签约、取消挂失。申请闽通卡挂失、挂失闽通卡重新找回申请取消挂失由高速公路服务点受理,挂失后办理新的闽通卡与账户绑定的,须先解除原签约,后按新增签约流程处理。
③坏卡更换。须先解除原签约,后按新增签约流程处理。
④变更签约。须先解除原签约,后按新增签约流程处理。
客户签约ETC业务时:
1、如为个人客户,签约绑定的账户可以选择个人信用卡、借记卡和准贷记卡,无需冻结保证金;
2、如为对公客户,签约绑定的账户为对公结算账户,签约过程中与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扣款结算协议书》约定要求:客车每绑定一辆7座(含7座)以下的500元/车,8座(含)以上的1000元/车,备用金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货车装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下的1000元/车,装载质量5吨以上的2000元/车,备用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答:使用借记卡(包括准贷记卡)签约时,银行卡、身份证、行驶证必须一致,一张借记卡最多可以绑定5辆车;使用信用卡签约时,信用卡、身份证、行驶证可以不一致,即线下网点办理,可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绑定;一张信用卡最多可以绑定3辆车;
2、我名下有一辆车是省内的牌照,可以绑定厦门借记卡ETC吗?
答:可以。只要是闽通卡辖内均可。
3、ETC设备如何激活?
答:申请福建省闽通卡的,均可在福建地区高速站点以及厦门建行一站式网点进行ETC设备现场安装、激活。
1.客户在高速路通行时,可选择带有“ETC”标记的通道。
2.在ETC专属通道通行前,应确认已将ETC卡插入OBU。
3.ETC用户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ETC专用车道时,因异常情况(车道栏杆未抬起),则ETC用户应服从收费站现场工作人员的处理和引导,改行人工收费车道。不能正常通行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卡内余额是否足够支付当次通行费(如为记账卡,绑定借记卡或是信用卡余额是否不足)。二是高速公路入口是否行驶MTC车道(或自动发卡机),领取通行卡。三是设备安装位置(建议安装在车内后视镜,微波信号敏感度高)。四是ETC卡是否插入电子标签(OBU电子标签)中。五是匀速通行,打开车窗接收微波信号。六是观测车道显示屏有无异常情况提示,便于排查原因。如以上问题都排除的,建议客户前往银行网点检测设备。
4.在重大节假日(春节、五一、清明、十一)高速免费通行期间,安装使用ETC电子标签的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无论进、出ETC车道还是人工收费车道,均按免费政策执行,不会收取高速费。不过,需要提示的是,免费通行期间,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采用“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方式,ETC车道则维持“一车一落杆”的方式。ETC车辆如果从人工车道进入,因无入口信息,再从ETC车道出时,出口栏杆不会自动抬杆,车辆将不能正常出站。所以,如果从ETC车道进入,可从人工车道出也可从ETC车道出,车辆下一次进入高速公路时,进口信息会自动覆盖上一次的信息,即便从人工车道出站也不会被误扣高速费;如果ETC车辆从人工车道进高速,则必须走人工车道才能出站。
5.若结算账户内金额不够支付通行费,则当次通行须走人工通道(MTC)使用现金缴费。
1、个人客户扣款流程
(1)扣款流程
个人客户安装ETC后,过高速后正常情况下T+1日扣费,若没有扣费请客户咨询闽通卡服务中心。
(2)闽通卡通行记录、通行费用查询
(1)登录网站www.fjetc.com或搜索网站“福建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
(2)点击“快速登录”,或“自助服务”输入闽通卡号、密码。
(三)ETC发票打印
1、发票打印基本规定
(1)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通行费发票都通过票根网(www.txffp.con)或票根APP提供电子格式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ETC客户通行后的10个自然日后可以登录网站或APP自行打印。
(2)通过票根打印的发票所盖公章是通行路段的道路业主名称,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报销。
(3)如客户发票遗失,客户可以登录票根网通过“我的发票”功能作废丢失发票并重新打印。
(4)票根仅支持打印2018年1月1日以来的通行发票。
(5)发票具体打印流程见附件《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的通知》。
(1)微信搜索“票根”小程序或下载“票根”APP注册/登录;
(2)点击“添加卡片”→按绑定的卡种选择“个人卡”、“单位卡”,按界面要求依次填入相关信息
(3)点击“我的ETC”进入卡片信息页→关联“新抬头”→选择需要开票的通行明细→填写接收邮箱→完成开票。
(四)常见问答
1、对扣费存在异议应如何处理?
答:需由客户与闽通卡服务中心协商。
2、 客户安装ETC后,过高速后一般什么时候扣费(包括储蓄卡、准贷记卡和信用卡)?若没有扣费,如何处理?
答:正常情况下T+1日扣费,若没有扣费请客户咨询闽通卡服务中心。
厦门建行原则上不接受签约一年内的ETC解约业务,如客户因卖车等特殊原因要求解约的,客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和签约卡到原签约网点(在闽通卡办理点签约的,就在闽通卡办理点申请)申请注销,并需说明解约原因。签约超过一年的,客户可本人持身份证和签约卡到闽通卡办理点申请解约。
厦门建行不支持变更签约账户类型业务,客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和签约卡到原签约网点(在闽通卡办理点签约的,就在闽通卡办理点申请)申请注销后重新办理。
车辆信息发生变化后,厦门建行不支持ETC业务签约关系变更,客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和签约卡到原签约网点(在闽通卡办理点签约的,就在闽通卡办理点申请)申请注销后重新办理。
厦门建行扣款不成功时就向省高速发送黑名单,福建省高速在收到厦门建行黑名单信息后,原则上会在48小时内暂停客户的ETC使用。对于扣款不成功的,厦门建行系统后续每天上午9时都会主动发起扣款交易,扣收成功的将即时将解除黑名单信息发送福建省高速,福建省高速原则上会尽快恢复客户的ETC使用。
(四)客户问答
1、已办理ETC业务的客户(原签约车辆车主为客户本人),现购买了新车,但新车车主为其妻子,客户是否可直接将其原有的ETC签约的车辆信息变更为新车(即仍使用其已有的银行卡、记账卡及OBU与新车签约)?
答:由于车牌信息、车牌颜色信息不能变更,只能注销,客户的新车应该办理新的ETC签约并配备新的OBU。
2、我为什么被加入黑名单?
答:高速通行费账单发来后,厦门建行每天扣款一次,账户有多少余额就扣多少,没有全额扣收成功的均视为失败,即向省高速发送信息加入高速黑名单。
3、加入黑名单后客户仍在高速上,怎么办?
答:如果加入黑名单后,客户仍在高速上,客户可在高速人工缴费通道缴交欠款(黑名单之后高速通行费,不包含黑名单欠款。原欠款只需客户卡内有足够的资金系统第二天上午9点会自动扣收并恢复正常)后,方可下高速。
4、客户被加入黑名单后,该如何撤销黑名单记录呢?
答:对于被加入黑名单的客户,厦门建行系统每天会主动对其绑定的借记卡发起欠费扣款交易,客户账户有多少余额就扣多少。待客户全额还清欠款后,厦门建行会及时向省高速系统发送撤销黑名单申请。
5、客户如何变更行驶证或驾驶证信息?
答:目前无法直接变更签约信息,只能先解除原签约,再按新增签约流程处理。
1、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厦门建行信用卡办理ETC业务,设备免费。2019年12月31日后,另行通知。
2、根据交通部45号文,2019年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海南外)高速通行均调整为95折扣,无需再次申办,直接享受。
3、单位集体办理无额外优惠政策
1、OBU电子标签保修期是多长时间?如超过保修期是否要收取额外服务费?
答:OBU电子标签保修期为三年,客户若要维修,需到闽通卡服务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