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月”分“月”有礼——账单分期客户体验回馈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3年8月20日-9月20日(第一月),9月21日至10月20日(第二月)
三、活动对象:龙卡信用卡(商务卡除外)的主卡、附属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四、活动内容
第一重好礼回馈:活动期间,成功办理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单笔分期总额2万元(含)以上的客户,可获赠价值100元好礼回馈,按分期金额从高到低排序,每月限前700名获赠。回馈内容为100元面值的手机话费。
第二重豪礼奖励:活动期间,每月针对成功办理账单分期的客户中单笔金额从高到低排名靠前的16位客户奖励超级豪礼。奖项及名额设置如下:
奖项 |
名额 |
奖品 |
一等奖 |
1 |
1500元加油卡 |
二等奖 |
2 |
1000元加油卡 |
三等奖 |
13 |
500元加油卡 |
合计 |
每月16名 |
每月16份 |
五、活动区域:云南省内
六、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以客户(即持卡人)为单位,一人名下多张卡片不可重复参与,但附属卡持卡人也同样具备活动资格。
2.活动获奖规则:
第一重好礼回馈:活动期间,成功办理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单笔分期总额2万元(含)以上的客户,可获赠价值100元好礼回馈,按分期金额从高到低排序,每月限前700名获赠。回馈内容为100元面值的手机话费。
第二重豪礼奖励:活动期间,每月针对成功办理账单分期的客户中单笔金额从高到低排名靠前的16位客户奖励超级豪礼。
1. 领奖方式:
第一重礼:活动期间,卡中心分别于每期活动结束后的15天内统计获赠数据并发送获赠通知短信至符合条件客户预留我行的手机号码,通知客户获赠情况,我行将于通知客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并由运营商发送成功充值短信。不需客户前来领取。
第二重礼:活动期间,卡中心分别于每期活动结束后的15天内统计数据并发送给客户所属二级行,并由二级行电话通知客户前来指定网点领取礼品。
4.第二重礼获奖资格有效期截止2013年11月30日,超过有效期没有兑奖的持卡人即被视为放弃兑奖资格。
5.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龙卡信用卡章程》、《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或卡片已冻结情形者,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6.业务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