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消费多,理财两不误……无论您爱网购还是爱去商场shopping,无论大额账单还是小额现金,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均能助您心想事成,现在申办账单分期、商户分期、现金分期更可享受“多重好礼321”!
活动时间: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活动内容:
l 账单分期3重礼
Ø 手续费优惠
活动期间,您办理龙卡账单分期5万(含)以下、5万至8万、8万(含)以上分别享手续费基准费率9折、8.5折、8折优惠。
期数 |
基准费率 (2013年5月8日起实行且为每期收取) |
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活动期间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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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含)以下 (9折优惠) |
5至8万 (8.5折优惠) |
8万(含)以上 (8折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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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收取 |
每期收取 |
每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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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 |
0.75% |
0.68% |
0.64% |
0.60% |
6期 |
0.70% |
0.63% |
0.60% |
0.56% |
12期 |
0.60% |
0.54% |
0.51% |
0.48% |
18期 |
0.60% |
0.54% |
0.51% |
0.48% |
24期 |
0.62% |
0.56% |
0.53% |
0.50% |
注:每期(月)手续费=分期本金*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Ø 微信礼
活动期间,您通过“建行电子银行”微信渠道成功申请办理龙卡账单分期业务,即可获赠20元手机话费(限前10万名)。
Ø 首办礼
活动期间,首次成功办理龙卡账单分期,且该笔金额满2万元(含)即可获赠50元手机话费(限前8万名)。
l 商户分期2重喜
活动期间,您至建行合作商户门店及合作网站办理龙卡商户分期,享最优0手续费优惠,更有机会获双重惊喜。
Ø 幸运奖
办理龙卡商户分期均可参加抽奖,每成功办理一笔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成为百名幸运者之一获赠iPad Air一台(市场价值3500元)。分期笔数越多,中奖概率越大。
Ø 满额奖
单笔龙卡商户分期金额满3500元(含)更可获赠20元手机话费(限前10万名)。
*全国部分精选商户推介
天猫、淘宝、绿森数码、苏宁电器、国美电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尔街英语、英孚教育、红星美凯龙、美克美家、傲胜、凯撒旅游、春秋国旅、平安保险、太平洋财险。
更多合作商户信息请登录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查询。
l 现金分期1重惠
活动期间,您办理龙卡现金分期享手续费基准费率9折优惠。
期数 |
基准费率 |
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活动期间费率 |
3期 |
2.4% |
2.16% |
6期 |
4.2% |
3.78% |
12期 |
7.8% |
7.02% |
24期 |
15% |
13.5% |
注:手续费=分期本金*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首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并收取。
以上优惠及赠礼可同享,以上三项话费赠礼及iPad Air奖品每位持卡人最多各限获赠(奖)一次。
业务办理方式
分期产品 |
办理方式 |
账单分期 |
1.微信申请。关注“建行电子银行”公众账号,绑定信用卡,依次点击“信用卡”- “账单分期”-“点击这里,申请分期”。请点击查看建行微信银行使用指南(嵌入网页链接) 2.短信申请。使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编辑短信“CCZZ#卡号末4位#金额#期数”发送至95533。 3.手机银行申请。进入“建行手机银行”,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申请”。 4.网上申请。个人网银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信用卡查询-选择卡号-查询已出账单-申请账单分期”。 信用卡频道注册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卡号-已出账单-人民币-申请账单分期”。 5.电话申请。拨打400-820-0588转人工服务。 |
现金分期 |
(一)申办条件 1.申请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500元,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不含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2.币种:仅限人民币币种 3.收款账户:您本人在我行开立的借记卡、准贷记卡等人民币结算账户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善融商务buy.ccb.com,选择“信用卡消费信贷”-“现金分期”-“在线申请现金分期” 第二步:完成手机验证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并确认条款 第四步:确认申请信息并填写信用卡验证要素 第五步:系统实时审核,审核通过即刻放款 |
商户分期 |
通过现场(或商户网站、电话等渠道)选购商品,确认交易金额、期数无误后,采用刷卡支付方式(或无卡支付方式)即可完成分期交易。 |
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不包括商务卡),以下简称“持卡人”。主、附卡可同时参与商户分期活动,账单分期、现金分期活动对象不包括附属卡。
2.本次活动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分期付款交易日为准,账单分期以成功交易时间为准。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或申请时间与我行系统记录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3.账单分期“微信礼”指活动期间凡通过“建行电子银行”微信渠道成功办理龙卡账单分期即可获赠20元手机话费。
4.账单分期“首办礼”是指本次活动前持卡人尚未办理过龙卡账单分期业务,活动期间成功办理首笔该项业务且单笔金额满2万元(含)即可获赠50元手机话费。
5.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及主附卡消费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获赠资格,持卡人以其身份证件号认定。本次活动所有优惠及赠礼可同享,三项话费赠礼(即账单分期“微信礼”及“首办礼”、商户分期“满额奖”)及iPad Air幸运奖品每位持卡人最多各限获赠(奖)一次。
6.话费相关规定
(1)账单分期“微信礼”及“首办礼”、商户分期“满额奖”均按符合条件的我行系统分期交易成功时间先后顺序赠送相应价值话费,按相应限额先到先得,赠完即止。我行将定期在CCB网站公布满足各项话费赠送人数情况,以方便持卡人参加活动。
(2)活动结束后30天内,持卡人所获赠话费将直接充值到本人在我行信用卡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中。
(3)所赠话费不能兑换现金。未预留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有误导致符合活动条件但未获得话费奖励的,客户可致电我行客服重新设置手机号码并申请本活动话费奖励。2014年6月30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话费充值仅支持全国范围内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手机号码。
7. iPad Air幸运奖相关规定
(1)商户分期幸运奖奖项设置100名中奖者,以抽奖方式选出,奖品为iPad Air一台(奖品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奖品实物为准)。所有奖品不得兑换现金,且每位主卡持卡人最多可中奖一次。
(2)抽奖奖品由中国建设银行代为持卡人缴纳所得税。
(3)我行将于活动结束后的一个自然月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抽出中奖名单,并在建行网站公布,公布后的一个自然月内按照持卡人账单地址,将奖品寄送给持卡人。持卡人参加活动前应确认在我行登记账单地址准确无误,如因持卡人在我行登记的账单地址有误而导致奖品配送失败,将视为自动放弃所赠奖品。若因持卡人账单地址等有误配送失败,持卡人可于获奖名单公示后3个自然月内向建行信用卡中心来电提出查询或表示异议,逾期我行不再受理。
(4)建行信用卡中心不是奖品的制作单位,奖品的质量问题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产品供应商负责,建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龙卡分期相关业务规定
(1)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现金分期、商户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2)商户分期业务具体合作商户可通过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查询,其中部分商户提供指定期数商户分期0手续费优惠。具体可办理商户分期的商品、期数、手续费、起点金额等信息以合作商户公布为准。
(3)现金分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能申请现金分期。
(4)持卡人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买卖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投资、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建行有权立即终止现金分期业务并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全部现金分期资金。
(5)持卡人办理各项分期业务前,均应仔细阅读并同意账单分期、商户分期和现金分期业务的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建行网站(www.ccb.com)。
9.撤销或退货的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10.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账单分期、商户分期和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得奖资格,并有权要求持卡人在指定时间内退还获赠奖品并支付奖品的使用费用;持卡人不作退还的,建行保留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按奖品价值扣除相应金额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相关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账单分期、现金分期、商户分期)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
12.对于本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creditcard.ccb.com)查询,或通过本次活动合作商户各门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