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转账时遇到不记得对方账号或对方不方便提供账号的情况吗?手机到手机转账替您解决了这一苦恼。您无需知道对方账号,只要输入对方的手机号码和金额,无论对方是不是建行手机银行客户,无论对方有没有建行存折,都有办法收取款项。觉得不可思议吧? 用一下,您一定会大呼过瘾!(20090110开通向任意手机转账功能)
1、办理条件
所有手机银行签约的收费(含免费试用)客户均可使用该项业务。
2、业务指南
您可以通过“新业务推荐”或“转账汇款”进入手机到手机转账。
手机到手机转账支持建行的同城和异地转账。您首先选择已经签约的活期账户作为付款账户,再输入收款方的手机号码及转账金额,即可实现向已经开通手机银行服务的收款方账,同时收款方会有相应的短信提醒。
若收款方未开通建行手机银行,系统会提示付款方输入收款方姓名,之后收款方将收到系统发送的提示限期收款短信。收款方可去我行任一柜台开立账户或利用已有的储蓄账户,开通手机银行并进入收款菜单收款。小额款项收款方可发送短信“88#建行活期账号”至95533端口完成收款。
若收款方在收款期限内未进行提款操作,本次转账交易自动取消。
3、操作流程
手机到手机转账从发起转账交易到实现收款,收付款双方操作流程不同,不同情况下收款方对应的操作流程也不相同。
Ø 付款方操作流程
第一步:客户登录手机银行,可在“新业务推介”和“转账汇款”菜单下进入“手机到手机转账”;
第二步:点击“手机到手机转账”,若客户的账户设置不符合付款账户条件,页面提示客户进行相应设置;
第三步:进入“手机到手机转账”后,客户根据提示选择付款账户,再输入收款方手机号和转账金额。之后,系统区分三种不同情况的收款方对付款方进行相应的操作提示和引导:
第一种情况:收款方是符合立即收款条件的建行手机银行客户,即:收款方的手机银行设置了首选账户或只有唯一活期储蓄账户
第一步:客户核对手机界面显示的转账信息后确认或取消;
第二步:界面显示转账成功提交,提示付款账户余额,由客户选择是否需要短信通知收款方;
第三步:客户如选择短信通知,则短信实时通知收款方。
第二种情况:收款方是账户设置不符合立即收款条件的建行手机银行客户,即未设置首选账户
第一步:系统提示付款方,对方手机银行账户设置不正确;
第二步:系统通过95533端口发送短信至收款方手机,提示收款方设置首选账户;
第三步:如果收款方按要求设置了账户,付款方需重新发起转账交易。
第三种情况:收款方是未开通手机银行的建行个人客户或非建行个人客户
第一步:输入收款方姓名和我行规定范围内的收款期限;
第二步:确认交易信息,系统通过95533端口向收款方发送提示收款短信;
第三步:若收款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相应的收款操作,系统将发送通知短信给付款方。
Ø 收款方操作流程
系统区分收款方三种不同的情况,实现收款的流程各不相同。
第一种情况:收款方是符合立即收款条件的建行手机银行用户
款项自动到账。付款方如选择发送短信通知,收款方收到95533端口发送的收款通知短信,可自行登录手机银行进行查询。
第二种情况:收款方是账户设置不符合立即收款条件的建行手机银行用户,即未设置首选账户
第一步:收款方收到95533端口发送的通知短信,提醒客户因账户设置不正确无法收款;
第二步:收款方需按要求正确设置收款账户,若付款方重新发起手机到手机转账交易,即可成功收款。
第三种情况:收款方是未开通手机银行的建行个人客户或非建行个人客户
收款方收到95533端口发送的通知短信,提醒客户可立即开通建行手机银行收款或发送短信“88#建行账号”到95533端口收款。
(1)采用开通手机银行的方式收款
第一步:客户用建行储蓄账户开通或签约手机银行,登录后在登录确认屏下方及转账汇款菜单内会显示收款菜单,点击后可查看待收取的款项明细;
第二步:选择收款账户并确认后可实现收款,页面显示收款后账户余额;
(2)采用发送短信的方式收款
第一步:发送短信“88#建行账号”到95533端口;
第二步:95533端口下行短信回复本次收款成功或失败。
4、相关规定
(1)收款规定
u 收款方发送短信或开通建行手机银行收款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需与付款方转账的收款手机号码一致;
u 收款方接到收款提示短信后开通建行手机银行后,由于手机不支持或其他原因没有登录手机银行,仍可在收款期限内通过短信方式领取不超过我行规定的款项;
u 因收款账号所属户名和付款方提交的收款人姓名不一致、付款账户状态异常或余额不足以及付款方注销手机银行导致收款失败,转账交易终止;
u 因收款账户状态异常或账户类型错误导致收款失败,收款方可重新发送短信或登录手机银行提款;
u 在收款人未进行收款前,其不能再接收其它付款方通过手机到手机转账提交的付款请求;
u 若收款方超过收款期限未进行收款,本次转账交易取消;
u 因超出付款方当日累计转账限额而导致的收款方收款失败,收款方可以在收款期限内再次提交收款申请;
u 付款方发起转账交易后,收款方若没有建行活期储蓄账户,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行柜台开户后再进行收款;
u 收款期限由总行在手机银行后台进行参数设置,目前设为5天。
(2)转账范围
手机到手机转账支持建行全国范围内人民币活期转账。
(3)转账手续费
如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账户开户机构为异地,则收取转账手续费。2009年12月31日前费率为柜台标准的三折,最低1元、最高15元。
(4)交易时间与到账时间
手机到手机转账的交易时间为7×24小时,到账时间由CCBS系统决定。
(5)转账限额
u 收款方为建行手机银行用户:付款方转账限额与普通活期转账限额一致。
u 收款方为非建行手机银行用户:付款方在发起交易时按客户号控制单笔和日累积限额,该限额不包含在付款方当日活期转账限额内;收款方实际提款时,按收款账户控制单笔和日累积限额,同时不能超过当日付款方活期转账限额。
u 限额设置:总行设置的收付双方的单笔和日累计限额均为5000元。
(6)其他规定
u 付款方提交转账时需保证足额的账户余额,已提交转账但尚未领取的款项仍正常存放在付款方账户,可自由支取,若收款方提取款项时付款方账户余额不足(包括支付转账款项和手续费)引起的交易失败由收付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我行不承担责任。
u 若收款方为非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系统在付款方提交交易时因不能判断收款方账户归属地,会对付款方进行收费提示。当收款方提款成功时,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将和转账款项一同扣付,在向付款方发送的短信中会明确提示。
温馨小贴士
Ø 转账提交后,若对方不符合立即收款的条件,转账款项尚保留在付款方账户上,可正常支用。为使收款方正常提款,付款方须确保账户余额足额、账户状态正常。
Ø 付款方向非建行手机银行客户提交转账,单笔和日累积转账限额均为5000元,该限额不包含在付款方当日活期转账限额内;实际收款时,收款方每个账户收款单笔及日累计金额均为5000元,该限额包含在付款方当日活期转账累积限额内。
Ø 若您的手机支持Symbian6.0操作系统,可以直接调用手机的通讯簿选择收款人手机号码。 Ø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通知,我行手机到手机转账短信通知端口号已于2007年12月起由620195533改为95533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