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龙卡购车分期付——为你加“油”
活动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以分期交易签购单交易日期为准。
活动对象:陕西地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学生卡、附属卡和担保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活动内容:
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持卡人在建行网点或各购车分期合作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分期金额满8万元(含)以上并成功交易的(成功交易指我行审批通过并在合作汽车经销商专用分期POS机上完成分期交易的,下同),可获赠由建行提供的延长石油加油卡一张,金额500元。上述活动可与同期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同时参加。
活动区域:
陕西地区,所有建行合作汽车经销商。名单见附件购车分期合作商户名单。
活动细则:
l 活动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以分期交易签购单交易日期为准。
l 本次活动对象为:陕西地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学生卡、附属卡和担保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l 活动期间,持卡人在建行网点或各购车分期合作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分期金额满8万元(含)以上并成功交易的,可获赠由建行提供的延长石油加油卡一张,金额500元。上述活动可与同期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同时参加。
l 本活动仅限使用建行信用卡办理购车分期业务,使用建行信用卡一次性付款不参加。
l 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凭信用卡、分期交易签购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办理购车分期业务我行客户经理处领取加油卡,领取时间及地点请与我行客户经理约定。
l 活动期间,每笔满足条件并成功交易的购车分期业务均可领取500元加油卡。
l 加油卡不可折现。单张签购单限领一次。不足8万元的签购单不可累积使用。
l 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以上情形,建设银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加油票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l 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l 任何有关加油卡的质量和服务责任,将由加油卡供应商负责。如发生退货,且退货后不再满足建行的兑奖条件,持卡人应相应退还已获得的兑奖奖品,退货事宜按活动商户相关流程办理。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l 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中止或取消此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方案,并经银行网站或活动现场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