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新设企业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指导意见》(银发[2017]2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我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指导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制定的《乌鲁木齐辖区银行机构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建行新疆区分行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实施方案》,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一、在我行对公营业机构设置企业开户辅导专人专柜,负责企业开户业务咨询辅导工作,您有企业开户方面的疑难问题,请咨询营业网点专柜人员。
二、完善账户资料交接登记制度,尽量压缩账户资料传递时间,提高柜面及后台账户审核效率,按照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业务受理时间,及时将核准类账户的账户资料传递至人民银行,并及时领取开户许可证。
三、推行账户服务限时承诺制。
我行郑重承诺:在您填写的开户申请书无误、提交的账户资料符合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您将开户申请提交我行柜台后,对于核准类账户,我行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行内审核事项,并于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将开户资料提交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在收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后,我行在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通知开户企业领取开户许可证;对于备案类账户,我行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行内审核事项,并完成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备案工作。遇开户业务量激增,以上开户业务处理时限需增加一个工作日。(以上服务承诺排除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我行无法履行开户限时服务承诺的情况。)
四、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践行普惠金融理念,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意识和水平,我行自受理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行内审核事项,并于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将开户资料提交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五、在各二级分行设置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及监督电话,并在我行营业机构公布。
我们将认真做好企业开户服务工作,真诚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